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项目执行 >> 成本费用 >> 正文
建设项目中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1-1 21:18:45
   摘 要: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搞好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有效控制项目工程造价的关键,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并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提出了建议。

  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大致可分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和结算管理四个阶段,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一、设计阶段控制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设计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不仅关系到建设项目一次性投资的多少,而且在建成交付使用后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国外专家指出,虽然设计费用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很小,不到1%,但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达到75%.很显然,搞好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重施工、轻设计的观念必须克服,控制工程费用从设计抓起。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因为设计成果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并不是一开始就能确定下来的,所以多方案比较是衡量其实用性、先进性和经济性的重要手段。

  二、工程招投标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通过招投标可以提高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缩短建设投资的回报周期,建设单位可以充分利用招投标这一有效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建设单位在进行招标工作时,在招标文件中不仅要包括通常的内容如招标须知前附表、招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图纸、投标文件参考格式等,还必须提供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参考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评标中,审查投标单位报价应该做到总报价和单项报价的综合评审。总价符合要求并不能说明单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并不能说明单项报价最低。投标人往往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工程量可能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可能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以期达到竣工结算时追加工程的目的。另外也要做到单价和相应工程数量的综合评审,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分析。还要做到单价与工作内容、施工方案、技术工艺的综合评审,从而择优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报价越低越好,表面的低价,往往导致偷工减料或频繁的索赔,甚至导致拖延、停工等严重事件的发生。

  三、施工管理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中心环节

  1、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占预算费用的70%,占直接费用的80%左右。建设单位为控制成本及确保材料质量,对某些材料均会采用甲方指定或限价方式。市场经济为材料提供了多种渠道,而且材料品种价格繁多,预算人员应及时准确地把握不同地区及不同规格的材料、半成品的价格信息,进一步利用长期与商家建立起的经济往来关系和社会公开渠道,寻找物美价廉的产品,确定合理的材料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由于不同的品牌型号价格相差很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会“偷梁换柱”,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寿命,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应随着工程进展情况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的施工情况,为竣工结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2、严把变更关,将工程预算控制在概算内。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设计粗糙,使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 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拜访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最好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而且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因为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内容还需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 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账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建设单位还应指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

  3、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掌握工程造价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变更洽商、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变更一旦发生就及时计算因工作量变更而发生增减的费用,随时掌握项目费用额度,避免事情积压成堆,对工程造价心中无数。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要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