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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建筑工程质量评优管理模式与方法的研究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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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民 PMB:4047 省份:重庆市 行业:综合应用 注册:2003/11/5 |
该文针对的是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由于取消优良等级的评定而导致建筑工程质量评优管理工作出现脱节的问题.为了能顺利地进行市优、省优以及芙蓉奖、鲁班奖评选,来调动施工企业的创优积极性,建立一种新的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方法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评定工作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面临的问题 1.1监督机构定性定位问题 一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仅被委托行使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而不包括行政处罚权。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完整,造成发现问题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执法威慑力大打折扣。广大监督人员也普遍感觉到执法时腰杆不够直、手腕不够硬,影响工作成效。二是各地质量监督机构基本均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缺乏政府公务人员的身份认同感,对高素质人才缺少足够的吸引力,队伍整体素质难以提高。 1.2监督机制的适应性问题 监督机制仍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影响监督效能目前的质量监督机制存在几个突出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一是随着工程建设量与监督力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以单个工程为单位的“三到位”的监督模式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在一些工程量较大的县(市区),已不可能对每个工程都实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验收的“三到位”监督,有关抽查项目和内容的规定也流于形式,得不到严格执行。二是质量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与市场资质、招投标管理之问缺乏联动,企业在工程建设阶段的违法违规信息不能及时反馈给市场,对企业的惩戒作用不足。 1.3监督工作经费保障面临困难,影响队伍稳定和工作开展 2008年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要求质量监督机构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对建设单位征收质量监督费用。全市共有10家质量监督机构,且均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经费来源问题,特别是在财政保障能力较弱的县(市区)不解决好经费问题,势必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稳定,影响到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1.4监督人员工作责任问题 随着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越来越大,监督的内容越来越多,监督的工程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监督人员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同时,各种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使我们的监管力量更显薄弱。 2.改进措施 面对在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下进行风险管理所产生的问题,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应该从一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2.1建立相应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法规体系。 通过确定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中的业主财产险与参建各方的责任险的配套实施措施,明确和落实参与建筑工程项目各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更好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2.2建立对风险管理单位的资质认可和监督机制。 由于风险管理单位工作性质的重要性,因此,对风险管理单位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非常重要。应该建立有关风险管理单位资质认可的办法,使风险管理单位可以不断增强技术能力,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管理体系。 2.3整合资源,建立具有充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的风险管理单位。 从审图机构、设计单位、保险公司等引进人才,与现在的监理公司的技术力量相结合,充分整合相应的人力资源,进行工程保险方面知识的培训和累积,使得监理单位可以顺利的向风险管理单位转变,切实提高风险管理单位的市场地位。 2.4加强风险管理工作的力度,不断弥补实际工作中的不足。 针对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还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优化方案,落实和加强风险管理措施,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的水平,使风险管理工作得到不断完善和提高。 3.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3.1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应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由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3.2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过程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3.3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3.4建立多元化的监控防范体系 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实际上从宏观的层面上实现了对相应建设行业的管理和规范,因此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实际上不仅仅依靠建设工程企业的改革和创新,更是一个行业整体的规范和发展,为相应的建设行业的发展创设良好的规范和发展的环境。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和发展应建立在多元化的工程质量监控防范体系,将政府的监控和市场的监管调节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控制良好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化的监控防范体系。强调建立重点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控和防范模式。 3.5深化拓展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建立假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体系还应实现建筑行业的整体监督管理水平,向深入的方向发展,通过相应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实现相应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从而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综合化的执法发展,监督管理模式由单一的建设工程行业向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各方面延升,从而实现全方位的监管和服务,因此形成综合化的监督管理体系。同时监督管理体系由规范相应的经营和建设向提升参与建设的行业的社会责任的承担延升,从而扩大了监督管理体系的主体范围,将建设工程置于社会发展的整体范畴的监督管理体系之下,实现更为有效的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并且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施工质量向工程的建设、检测等各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从而实现了建设工程监督的全过程管理模式。 3.6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防范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建立相应的防范管理机制,从而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对相应的建设工程的结构和相应的基础质量造成的安全隐患进行一一排除。包括相应的建设工程的地基建设、交通的通道旁等工程建设的难点和重点建设技术进行重点关注和检测,明确各工程建设要点的掌握程度,从而对相应的施工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给予其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发挥相应建设企业的建筑优势,强化相应的技术手段,有效集合建设工程中的管理资源,对相应的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控和安全性能以及工程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的分析和控制,最大程度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4.结语: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体系是系统而协调的过程,通过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的分析和综合整理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同时也能实现对建设行业和建筑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的规范和管理模式,建立创新的和发展着的监督管理模式。 |
回复 | 引用 发表时间:2015/5/1 19:3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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